东明县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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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09日 | ||
县人大常委会: 东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我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东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接到《意见》后,我院立即召开党组会和审判委员会,对《意见》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对照《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下发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向全体党组成员、执行局全体干警、有关庭室负责同志通报了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传达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联合发力,着力构建基本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格局。2017年年初,东明县法院积极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县委书记魏琳同志和其他领导对我县解决执行难问题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积极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3月26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东办发[2017]18号)。3月29日,县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出台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的联合通知》。5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汇报。5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东明县综治委起草了《关于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若干意见》,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空间。扎实开展“打击拒执罪”行动,切实提升“老赖”的违法成本。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符合涉嫌“拒执罪”等犯罪行为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共移送5件,公安机关立案3件,1件正在上网追逃。 扎实开展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涉民生案件执行等专项活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截止目前,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除1件达成和解协议正常履行,其余已经全部执结,推进了“诚信政府”建设的进程。5月8日,我院开展“亮剑”行动,剑指被执行人,活动开展至今,共拘传85人,拘留42人,结案标的额达1.76亿元。 四是落实执行联动机制,切实加大惩戒力度。对恶意逃债行为,拓展联合惩戒范围,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进行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让失信者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旅游度假等方面受到惩戒,着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震慑效应。利用户外大屏、官方微信、电视台等媒介公开“老赖”信息,形成了全社会支持解决执行难、围堵发难“老赖”的共识。截止2017年6月8日,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8个,47人慑于压力履行了义务。 五是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执行保障。严格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从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质效、执行保障四个方面着手,全力做到依法执行、高效执行、积极执行、文明执行。推行执行工作团队化,成立5个执行团队(含1个合议团队),入额法官7人,法官助理9人,执行员4个,占全院总人数的15.5%,使资源配置更科学,职、权、责划分更分明,执行力量更集中,执行工作更高效。推行执行工作警务化,在法警大队设立专门的执行备勤组,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强化服务保障,配齐配强了执法记录仪等单警装备。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进一步强化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我院的执行工作情况。5月19日,山东法制报刊登了东明法院《打好“组合拳”,破解执行难》做法,5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打好“组合拳”,破解执行难——东明法院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工作纪实》。有效震慑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的“老赖”。法院党组督促、协调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执行案件,使许多久拖不决的案件得以迅速及时执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大大改善了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 东明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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