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
公告
王庆云:
本院受理毛凤伟申请执行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申报财产,逾期不履行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牛明伟:
本院立案执行的东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牛明伟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执字第360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牛明伟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给付申请人东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消费款25856.30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郑念华、陈瑞平:
本院执行的刘仙鹏申请执行郑念华、陈瑞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郑念华、陈瑞平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二人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执字第226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你们二人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2013)东民初字第33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
公告
付艳艳、赵鲁栋:
本院执行的都国涛申请执行付艳艳、赵鲁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执字第603号执行通知书、(2014)东执字第603号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