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9日

  为认真落实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以及“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的坚定承诺,适应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现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妥善推进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深入推进以信息化建设为中心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整合执行力量,提高执行效率,狠抓规范化、职业化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公开水平。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1、工作重点:严格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以人民满意为唯一标准,把执行工作作为当事人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遁形;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2、具体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标准不严、恢复执行不畅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推动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基本形成。

  3、指标要求:(1)执行保全:执保案件引入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保全申请与财产查控系统相衔接,实现保全案件执行的及时性,确保保全裁定在10日内执行;(2)财产申报:依法发布申报令,对于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进行法律制裁;(3)财产调查:网络查询确保及时,执行立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5-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4)财产查控:对于查到的财产,能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控制措施的,须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需要线下控制的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控制措施;(5)财产评估、拍卖:符合财产处置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白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符合拍卖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移送拍卖机构;一个月内及时发放案件款,不能及时发放的说明理由并经领导审批;(6)执行案件节点管理系统,所有案件均纳入案件节点管理系统,确保节点录入系统的完整性;(7)委托执行: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办理;(8)终本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规定的条件进行检查;财产查控措施和财产处分信息告知被执行人,执行主要流程节点告知当事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书上网;(9)现场执行记录:进行强制腾空、搜查等执行行为时必须使用单兵执法仪;(10)执行转破产:符合破产条件的案件,在征求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移送商事审判庭进行破产处理;(11)执行质效:实际执结率、个案的执行到位率、执限内结案率、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率、网拍率、执行行为的撤改率均达到上级法院规定的标准,保证所有执行人员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追究;(12)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执行异常警示、消极执行筛查、终本案件管理、案款管理、委托执行管理、决策分析、远程指挥,并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13)人员保障:在编执行人员占法院在编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十五、执行法官员额的比例不低于业务庭法官的比例,并建立法官轮岗制度,和配备相应警务保障;(14)执行机构: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行使;(15)执行救助:建立专项救助资金;(16)争取地方支持:争取由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出台支持解决执行难的专门文件;(17)执行宣传,借助媒体宣传执行工作,定期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

  三、工作任务

  (一)彻底摸清案件和暂存款底数,切实打好基础,.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认真抓好回头看,充分利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有台账以来的案件完全执结、和解、终本等结案方式分门别类进行排查登记,详细制作被执行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案号、被执行人、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案件标的、下欠数额、履行条件、执行意见与建议)电子版,健全完善执行数据库。狠抓案款清理,建立执行款专户和执行款台账,规范案款的发放程序,尽快实现当事人的权利。2016年全年收案1700余件,2017年预计收案2000余件,所有案件分门别类,分清难易,繁简分流,各负其责,加大办案力度,尽快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明确具体职责,加强个案督办

  认真研究旧案积案情况,及时对未结案件及新收案件开展会商,落实“五定一包”定执行方案、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重点案件领导包案,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打下良好基础。

  执行局内设个小组:(1)执行实施组,以庭室为单位,三个庭设立三个执行实施组,每组2人共6人,要求具有审判资格或执行资格,具体负责案件的执行;(2)执法送达组,要求2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带队,配备10名法警,4部执法记录仪,、负责所有执行案件的送达,送达内容包括: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对需要实施拘留人员,实施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3)资产处置和异议审查组,3名具有审判员资格的人员,组成合议庭,对重大疑难案件和需要合议解决的事项,合议作出解决意见,交执行实施组具体实施。(4)财产查控组,2组4人,要求具有执行公务证和工作证的正式人员,具体负责房产局、土地局、交警队和银行的财产查询、查封、冻结、扣划等工作;(5)内勤组,5人,1名法院正式人员,负责每月的报表、统计等工作,4名书记员,负责所有案件的内外网维护和及时录入;(6)执行指挥中心,2人,负责执行异常警示、消极执行筛查、终本案件管理、案款管理、委托执行管理、决策分析、远程指挥等事项;(7)宣传报道组1人,要求法院正式人员,文笔好,思路清晰,负责执行宣传,借助媒体宣传执行工作,定期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和拟定与执行相关的其他事项的文稿。上述工序33人,执行局现有人员21人,尚需具有审判员资格3人,具有执法公务证和工作证4人和协警5人。

  (三)强化目标管理,提高办案质效

  严格落实执行案件进入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限管理、财产查控,统筹办理各类案件。案件系统数据切实随案录入,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为执行,指挥系统的其他各项功能奠定坚实基础。认真落实复杂案件合议、听证制度,强化执行异议裁判文书说理。切实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无正当理由超期不作为等严重问题,确保超期执行案件(含隐形超期)占比在1%以内;平均执行时间指数不低于0.7(每案平均执行时间控制在54天以内);年终结案率不低于90%;执行局人均办案数不低于全院其他业务庭人均办案数;2017年底以前,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5%、执行标的到位率不低于80%。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建立执行裁决类申诉信访纳入立案办理程序机制。在裁判文书上网做到“应上尽上”的同时,全面提升上网文书制作水平,用执行公开倒逼执行公正。在坚持执行案件归口办理的同时,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对符合条件的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申请,及时审查并裁定,及时移送执行。

  (四)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职能,打造攻坚“执行难”的最佳利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继续深入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落实“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资.金投入只增不减、技术标准只高不低、应用培训全员覆盖、信息资源深度整合。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七大功能,加快建立以执行查控系统为核心,涵盖案件信息管理、案件流程管理、远程指挥调度、执行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网络司法拍卖等在内的综合执行指挥系统,为攻坚“执行难”提供最有力的装备支撑。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实时监控、异地调度、快速反应等功能,不断完善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执行查控系统、远程指挥协作系统、案款管理系统、决策分析系统、监督管理系统、信用惩戒系统、执行信息公开系统、电子签章系统,推动执行工作早日步入快车道。大力推行网上执行,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查控、信息公开、信用惩戒、远程指挥、监督管理和决策分析等功能作用,降低执行成本,提升执行工作效率。灵活运用网上查控与网下制裁的双重功效,使现代技术与传统手段进行优势互补。

  (五)全面深化多元联动机制建设,打造攻坚“执行难”的强力战线

  建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程序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和标准化管理能力。

  始终把解决执行难置于社会诚信建设、法治建设的大格局中谋划推进,紧紧依靠县委领导,深化与县直各部门、各行业的联动对接,推动形成全社会围猎“失信”的强大合力和“统一战线”。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综合治理联动协调机制。建立特殊主体敦促执行制度,对党员、公务员、人大代表等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案件报请人大、组织、纪委等部门采取组织、纪律措施。完善信用惩戒机制,落实最高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联合签订的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继续扩大信用惩戒范围,促进“信用中国”建设。规范管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时纳入和退出工作,建立定期公布和监督通报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持续深入开展反消极执行、反规避执可行、反抗拒执行等整治行动,完善打击拒执犯罪工作联系制度,有效遏制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加大对上级法院督办案件和部署的重点执行工作、专项执行工作的办理力度,将涉民生、涉信访、涉金融和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等专项活动常态化,逐步建立适应快速反应、联动执行的常态化机制。

  积极推行网络司法评估,在已运用淘宝网络拍卖被执行财产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加大力度,不断扩大网络拍卖的应用范围。探索开展组织当事人依据市场行情自行确定评估价,动产无底价拍卖等新举措。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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