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业务提升年”攻坚专报】第11期丨执行利剑再出鞘,潍城法院开展集中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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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0日 | ||
为进一步落实“党建业务提升年”工作部署,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3月8日,潍城法院组织开展凌晨执行行动。 此次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5人,警车4辆,拘留、拘传被执行人6人,结案4件,其中执行完毕2件,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24.9万元。 案例一 2022年,张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判决偿还吴某6万元借款。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不还款,吴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传唤张某到庭了解情况,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出面、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在逐步掌握其基本活动轨迹后,雷厉风行出警,于凌晨6点将其控制并最终拘传到院。因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向其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的后果,面对法律的威慑,张某在送拘等待体检结果时,主动向执行干警表示马上还清款项,随后电话筹款,最后支付了全部6万元执行款。 案例二 2021年3月,经本院判决,杨某和王某离婚,婚生子归王某抚养,杨某另需补偿王某财产折价款180000元,同时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多年来,杨某不仅拒不履行判决的财产折价款,也不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杨某进行了沟通,并向其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抚养费的给付义务。一开始杨某对执行人员态度强硬,他表示婚姻破裂不是他的责任,王某如今还把孩子带到外地并拒绝其探视,因此他拒绝履行补偿款,抚养费也要等到见到孩子以后再给。本着善意执行的原则,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执行干警告知杨某支付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履行,劝说其要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按时支付抚养费。同时执行法官也告知王某,《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杨某一次性付清了执行款,并承诺后续也会按时支付抚养费,王某也保证会定期让李某与孩子见面。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下一步,潍城法院将以“党建业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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