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审 服务 监督—潍城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侧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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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23日 | ||
在潍城法院,有这样一群人:法庭之内,他们不穿法袍、不拿法槌,却与法官同堂而审;法庭之外,他们是来自各行各业的普通群众,因为公平正直而受人尊敬。他们就是人们陪审员,在陪与审的过程中,实现着社会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推动着司法民主的进程。 公开选任严把关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效能,真正把把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群众威望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选出来,2018年12月,启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经发布选任公告、随机抽取候选人、接受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确定拟任人选、拟任公示等程序,最终从1500名候选人中确定了130人为潍城法院人民陪审员。 在把好选任关的同时,潍城法院注重从乡镇、村居群众中选任人民陪审员。因为他们扎根基层,熟悉当地风土人情,不仅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基层工作经验还很丰富,发挥他们懂得乡言俚语等优势,因地制宜就地调解,省时省力,大量的民事纠纷就这样在诉前阶段顺利化解了。 该院新选任的130名人民陪审员中,长期扎根基层的就有65名,其中社区工作人员22名。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或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大部分都由这些陪审员先行介入调解。对于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较强的案件,该院则选择在当地具有较高威望或公信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必要时由他们陪同进行宣判或判后答疑,协助法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内外兼修提能力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不同行业,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经验,但欠缺相应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如何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让他们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宝剑锋从磨砺出。潍城法院首先在岗前业务培训上下起了功夫,刑法、民法通则、行政法、诉讼法……每月都会有相关庭室的资深法官为人民陪审员“开小灶”。巡回审判则是潍城法院帮助人民陪审员积累参审经验的另一“法宝”。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继承、赡养、相邻、征地补偿纠纷等案件进行巡回办案,邀请当地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必要时,安排人民陪审员进行释法说理,解答群众的疑问。如此一来,人民陪审员就要事先对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了解,提前做好功课,达到以案促学,提高参审能力的目的。 此外,潍城法院还创新推出了“师带徒”模式。在充分考虑年龄结构、知识背景、社会经历的基础上,对新老陪审员进行合理配对,让老陪审员带领新陪审员熟悉庭审流程、参加法制宣传等活动,起到优势互补、协作互助的作用。 既陪又审促公正 在实际工作中,潍城法院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员“全程参审”,充分发挥陪审员庭审“挑刺工”、执行“好助手”、送达“活地图”的作用,引导人民陪审员参与到审判、执行、送达、诉前调解等各项工作中,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陪而不审”是个老问题,根源在于陪审员参加案件评议没有刚性约束,陪审意见往往不被充分尊重和采纳。潍城法院抓住意见表达这一关键,要求凡是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裁判文书均须载明陪审意见,陪审意见与法院裁判不一致的,必须说明理由,并将裁判文书送达陪审员。陪审员与法官意见分歧,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申请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通过程序的约束,陪审意见实现了既“看得见”又“辨得明”,若不采用就有回应,体现了司法的高度公开性,既有效监督法院保障人民陪审意见的表达,又迫使人民陪审员发表意见具有客观中立性和公众代表性。 据悉,潍城法院对130名人民陪审员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专业化陪审队伍,在医疗、保险、物业服务、工程建设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分别选任2至5名专家进入陪审队伍,在陪审中提出相对权威的合理化解决方案,及时化解专业化纠纷。在陪审意见之外,潍城法院还邀请人民陪审员对庭审秩序、庭审礼仪、庭审质量等方面提出批评和改正意见,倒逼法官增强规范庭审、提高庭审质量的意识和能力。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潍城法院积极延伸陪审职能,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和解与执行裁决、文书送达与释法说理等工作,使他们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奇兵”。 (载于2019年7月12日《山东法制报·审判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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