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法院2018年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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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4月08日 | ||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4月3日在潍坊市奎文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院长 杨培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区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诚履行职责,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全年新收各类案件8643件,结案8689件,同比分别增长15.2%和10.4%,法官人均结案248.3件,多项指标位于全市法院前列。我院报送的“创新金融审判,提升金融活力”项目荣获潍坊市金融创新奖一等奖;执行二庭被潍坊中院记集体三等功;赵金龙同志被评选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童淑萍同志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教学技能竞赛(思想政治教育类)中获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并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聚焦主业,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审结各类诉讼案件5823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342件,审结357件,同比分别下降22%和19%,判处罪犯49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57件79人。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案件7件31人。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了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万某某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审结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件36人。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依法审理首起区监委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谭某某职务侵占案,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刑事审判中,重点抓“一把手”办案,院长担任审判长、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案件5件,实现了院长办案制度化、沟通协调紧密化。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对179人依法判处缓刑。 有效化解民商纠纷。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138件。妥善处理家事纠纷,审结411件。依法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365件。依法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审结民间借贷纠纷659件。依法保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合同类纠纷237件。积极应对房地产领域当事人违约引发的纠纷,审结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69件。利用示范庭方式,妥善化解集团诉讼纠纷。某拖拉机厂多次改制,近400名退休职工因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金问题与单位发生纠纷。鉴于双方分歧太大难以调处化解,经过庭前准备后,采取示范诉讼的方式审理了原告高某追索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纠纷一案,选取20名职工代表旁听了庭审。在对该案件及时依法作出判决后,其他当事人均同意进入诉调对接程序解决纠纷,极大节约了诉讼资源,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审结行政案件63件,其中,判决撤销或确认行政机关违法案件10件,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加强沟通协调,促使行政机关正确、及时履行职责,诉前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纠纷5件,行政相对人息诉;诉中协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3件,行政相对人撤回起诉,均达到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良好效果。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驳回缠诉、滥诉类案件17件,对因征地拆迁上访8年的黄某,从基层派出所上访到公安部的孟某,以及从事职业打假的李某、刘某等人提起的诉讼均依法予以驳回。审查并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积极支持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对社会关注度较高、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网约车类行政执法案件,从固定证据、适用法律、执法程序等方面,对市交通稽查支队作出的40余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指导,促使网约车司机和网约车平台在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前全部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 二、攻坚克难,着力解决执行难题 提高政治站位,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政治任务,抓重点、补短板,举全院之力共促执行工作,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全年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866件,实现了“三个90%,一个80%”的工作目标。 形成综合治理执行工作格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支持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从警校毕业生中定向招聘执行辅助法警,缓解了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2018年9月,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公检法司四部门出台《关于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2018年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执罪案件21件,已立案4件。强化联动惩戒,将216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全方位进行惩戒,最大限度地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活动空间。 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常态化。年内开展专项执行活动7次,执行干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放弃休假及周末、节假日休息时间,利用凌晨、夜间、节假日错时执行173次,共出动执行警力1375人次,拘留、拘传被执行人147人,采取搜查措施7次,扣押机动车辆47台,腾退房屋12处,执行到位金额5.93亿元。通过以专项集中执行为突破口,一大批长期积压的骨头案得以执结,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全面提升。 规范化建设促进质效提升。以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监督。严格规范终本程序适用。终本裁定一律由院长审签,全部上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终本案件合格率为100%。严格执行信访案件管理。全年涉执信访保持低位运行,未发生重大涉执信访案件,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严格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上线并运行“一案一账号”系统,实现了执行案款及时准确过付。严格规范信息化管理。对执行财产全面实行网络拍卖,拍卖量达1085次,成交额3.13亿元,均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 三、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需求,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产业高端、文化繁荣、活力迸发、品质卓越的首善之区的奋斗目标,准确把握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服务针对性。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机构,选派优秀法官牵头组成审判团队,配齐配强法官助理等人员。在区委政法委组织领导下,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共同建立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依法加强沟通协作。2018年2月,新收杨建德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系2014年审结的王海岩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的同案犯),于4月12日依法判处杨建德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杨建德服判未上诉。至此,王海岩一案的全部被告人均被依法惩处。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依法支持全区“征迁清零”工作和“五小镇两园区”建设,及时提供司法服务。妥善处理涉及重点项目的纠纷案件,在老市府片区房屋征收工作中,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房屋征收引起的12件行政诉讼案件正在依法审理中。依法审结了涉及北胡社区拆迁的6起诉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为拓展优化区域发展空间提供司法保障。全力做好涉军停偿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军队资产不受损、群众利益受保护”的原则,对涉军停偿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及时为部队收回沿街商业楼四处、租金260余万元。 助推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开展“上门服务·亲商助企”专项活动,共走访企业215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法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972件,结案标的额10.6亿元,及时保护金融债权,巩固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兑现金融债权3.98亿元,维护金融生态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向相关金融企业发送司法建议12份,反馈率100%。依法保护产权,妥善审理各类涉产权纠纷案件268件。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立案“执转破”案件1件,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拓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全力做好诉前纠纷化解工作。通过诉前分流、委托调解等方式,调解成功纠纷近千件,其中成功调解了柴某等人诉潍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30件。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办理来访案件148件,办结率92%,来信11件全部办结。全力以赴做好全国“两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期间的涉诉信访维稳工作,实现了“零上访”。 四、强本固基,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和“两个维护”,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升。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和“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组织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寻标对标夺标,充分发挥“山高人为峰”的标杆引领精神。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办案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做到人人学有榜样,赶有方向。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00多人次,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干警履职能力。 强化反腐倡廉工作。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建设,紧盯司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升了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全年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抓好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做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三必学”,发挥 “重学习、讲政治、作表率”的带动作用。抓好省委第六巡视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整改落实,确保了全院的意识形态工作不出问题。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监委、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公开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陪审率达71.5%。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区“两会”提案1件已经办结。全年网上公布裁判文书3999篇,在省、市法院网上直播庭审案件44件。组织“法院开放日”两次,接待20多位人大代表、文华中学和德润双语学校百余名师生视察参观。 各位代表,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司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相关配套举措需进一步完善,改革效能尚未完全释放;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距离,“执行难”问题需进一步强化各方合力,加大破解力度;审判治理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区法院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深化司法改革,发挥审判职能,为半岛地区重要金融产业聚集区及高端商务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9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在服务大局上有新担当。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全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助推奎文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做好全区重点征收项目涉诉案件的审理工作。深化依法精准服务企业活动,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服务大众创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健全完善各类产权保护制度。 在公正司法上有新作为。以提升审判质效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结案率、服判息诉率等关键指标,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以重点案件的审理为突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巩固”,狠抓解决执行难源头治理,努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有新的突破。 在司法为民上有新举措。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突出抓好网上立案工作,突出发挥律师群体主力军作用,对有律师代理和法律工作者参与的案件一律通过网上立案、交费。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加快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动完善“大调解”格局,加大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力度。 在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以落实内设机构改革为抓手,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同步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司法辅助人员配置等综合配套措施。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在运行好现有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的基础上,做好庭审活动公开平台的建设运行,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 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以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为抓手,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时刻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中心。强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敏感事项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处置问题能力。全面加强从严治院,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营造比学赶超、勇争一流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呼唤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律职责,狠抓落实,勇于担当,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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