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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转移“活封”设备 平阴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26日

  被执行人平阴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仍在经营状态,执行人员多方做工作,没有直接查封、扣押并拍卖被执行人公司设备,而是采用“活封”的方式,继续允许被执行人经营使用。但近日,被执行人却将公司设备转移藏匿并不再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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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关乎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3月22日上午,平阴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了平阴某公司,对该公司名下的财产物资进行清点与查封。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平阴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3年6月依据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欠款7万元及利息。平阴法院受理后,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机床八台,但因为该宗机床正在租赁期内,为了不影响生产经营,经申请人同意,对查封的设备允许使用,但不允许变卖、转移、隐藏、损坏,也就是“活封”。

  近期,所查封设备租赁期满,执行工作人员依法通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拒不配合,并且在未经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将部分设备转移至库房且拒不交出库房钥匙。在经过多方联系通知被执行人无果的情况下,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破锁清点查封,并在库房门加装新锁张贴封条公告,交由申请人保管。该案将依法尽快进行评估拍卖,以保证申请人合法权益的顺利实现。

  多年来,由于部分被执行人恶意规避执行、隐匿财产,大量执行案件得不到有效执行,“人难找、物难寻”给法院执行增加了难度。平阴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面对拒绝履行义务、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有效的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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