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王桂花、于兆仑: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行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桂花、于兆仑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191民初1961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