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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队伍 提待遇 保经费 优环境

2016年03月28日
作者: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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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队伍 提待遇 保经费 优环境
——安徽宣城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法院工作纪实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周瑞平 缪翔
  重视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法官职级待遇,着力解决案多人少问题;落实各项经费保障,支持法院信息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安徽省宣城市委、市政府从人、财、物等方面,大力为法院解决在履行职责和自身建设中遇到的困难,为法院公正司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着力解决案多人少问题

  “宣城市委重视法院工作,首先是重视法院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院领导班子,将法院优秀干部的培养、法官的成长、人才的引进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着力解决法院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宣城市市委书记姚玉舟说。

  2015年,宣城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7084件,审结40007件,同比分别上升23.62%和23.24%,其中,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520件,审结3067件,同比分别上升34.81%和45.63%。全市法院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167件,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

  宣城市委、市政府正视法院案多人少、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办案难度高、压力大等问题,大力支持法院招录公务员、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

  “宣城两级法院在法治宣城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支持法院工作就是支持法治建设。”全国人大代表、宣城市市长韩军说。他直接协调相关部门集体研究会商法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问题,用具体行动支持法院工作。2014年年底以来,宣城中院先后通过公务员遴选、招考招录公务员11名,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43名,有效缓解了人员紧缺问题。

  提高法官职级待遇

  近年来宣城中院部分干警的职级待遇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为此,该院党组积极向市委反映,很快得到重视。市委根据该院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专题研究,重点晋升了一批业务素质好、群众认同度高的干部。一年来,该院提拔交流了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21名,新任命审判委员会委员11名,一次性任命审判员18名,各业务庭负责人基本提拔至副处级,人数之多、力度之大在全省法院系统并不多见。这不仅有效地稳定了法官队伍,也大大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宣城中院在编干警103人,副科级以上干部81人,占78.6%,副处级以上干部19人,占18.4%。

  此外,法院干警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的津贴、出差补助等经济待遇,均得到了积极落实,解决了法官职业的基本保障,为稳定法官队伍、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落实各项经费保障

  “宣城地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也欠佳,但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法院经费保障工作,法院所需公用经费全部予以落实。”宣城中院院长钱明树介绍说,去年宣城市财政部门及时全额拨付中院各项经费3000余万元,远高于全省大部分中院。干警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按政策足额、及时拨付。

  宣城市政府全面支持宣城中院信息化建设,专项投资500万元,新建了835平方米的信息集中控制指挥中心,实现执行指挥、审判管理、诉讼服务、运维管理四个平台资源共享、统一调配。投资350余万元对数字法庭进行改造,实现科技法庭全覆盖。专项投资160余万元打造全新诉讼服务中心,面积1400平方米,设置开放式、无障碍的服务台位,增设法律援助窗口、金融服务窗口、母婴室等专区,具备40多项功能,2015年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诉讼服务中心。

  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为全力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宣城市委专门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采取定期通报制度,明确要求各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就案件向法院打招呼、批条子,不准干预法院正常的审判工作,不准搞地方保护,更不准授意法院违法办案,为人民法院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为解决执行难,宣城市委、市政府积极主导加强法院与执行联动机制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要求公安、银行、工商、国土、房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切实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

  而行政审判与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有力助推宣城市依法治市工作进入新常态。宣城中院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出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细则,每季度通报一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2015年,全市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70人,出庭应诉率达41.98%。市委、市政府积极组织市直各单位行政人员到法院旁听庭审。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组织各部门邀请法官给执法人员作依法行政专题授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在充分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基础上,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加大对涉及征迁、环保、社保等案件的协调力度,63件行政争议案件经协调和解撤诉,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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