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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红山法院庭审进校园助力青春无悔

2015年10月12日
作者: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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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红山法院庭审进校园助力青春无悔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颜锋
  近年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针对青少年犯罪低龄化和群体性犯罪案件逐年增多的情况,紧密结合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着眼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积极参与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模拟法庭、定期走访、以案说法、庭审进校园等形式主动走进中学、大学校园,为学生们解难释疑,消除误识,纠正偏差,激发青少年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情,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他们的法治思维和法律信仰,从而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日前,红山区人民法院“与法同行”活动相继走进赤峰四中、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审理案件。每次庭审开始前,红山区人民法院法官,都会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突出的问题,紧扣学生关心的热点和焦点,以案释法,详细剖析了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特点、发展趋势以及防治对策,揭示了违法犯罪给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同学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风气对自身的侵袭,远离违法犯罪。

  赤峰四中副校长王斌说:“法庭来到学校,让学生‘零距离’感受了庭审,见证了法庭的威严,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鲜活的案例更易说服学生,使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直观、生动、易懂,让学生们受益匪浅。”

  内蒙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路桥系一名学生说:“我们从真实的案例中接受了生动的法制教育,内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今后将认真吸取同龄人身上已经发生过的反面事件所带来的教训,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结合“与法同行”活动的开展,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洪军指出,关护青春,关注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就此而言,全面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法庭移出机关,庭审走进校园,法官到学生中间,送上司法关怀,以法律咨询、案例展示、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通过现场开庭,让同学们亲自体验庭审过程,深刻理解法律的严肃与公正,加强对触犯法律后果的深刻认识,提高明辨是非和自我约束能力,增强抵御犯罪诱惑和安全防范的自觉性,让成长不再晦涩,让青春不再蒙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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