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菏泽中级人民法院陪审员演讲比赛一等奖 —恪尽职守 无私奉献 --一名女陪审员的赞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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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24日 | ||
恪尽职守 无私奉献 --一名女陪审员的赞歌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上午好,我叫周婧,32岁,现任共青团东明县委副书记。从来没有站上过演讲台,心里很紧张,也很激动,今天有勇气站在这里,因为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我为陪审员代言,我骄傲! 2011年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但是,说起陪审员,好多人一脸茫然,当然,也有人只是知道有这么一群人,至于他们是干什么的?陪审员要行使哪些职责?很多人问我陪审员是不是只是陪着坐坐、当“陪衬”,没有发言权?他们有疑问很正常,这也反映出了大家对陪审员制度的不了解。在这里我想说,我们陪审员并不是、也不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地混日子,更不允许“乱陪乱审”!!陪审员肩负着依法、公正裁判案件的重任,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是一份社会工作!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同样肩负着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不受侵犯的责任! 2013年,我又上了在职的法学硕士班,是为了充实自己,也是为了更好的行使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我们的陪审员队伍,绝大多数人都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能热心参与,恪尽职守,勤奋敬业,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在陪审实践中发挥较好的作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虽然,每个陪审员都能尽职尽责,但是我在这里想说一说,一位优秀的女陪审员的故事,她就是东明县妇联副主席纪英同志。 纪英同志作为一名陪审员她明白肩上的重担,她虽然从事妇女工作多年,但对具体的法律法规掌握的却比较少。为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加强业务学习,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人民陪审员基础教程和法学理论,特别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努力做到读懂、吃透。同时,她还积极学习了心理学,报名参加了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考试。虚心向有经验的法官人员请教,在实践中不断丰富自己。针对具体的案件她坚决弄通弄懂,使自己的业务水平得到了快速提高。在陪审过程中,她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以自己坚实的法律基础,理性的思维,考虑问题的全面,受到了法官和群众们好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因此,纪英同志在具体办案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要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要杜绝陪而不审。努力做到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扛得住诱惑,禁得起考验,维护法律的尊严、公平和公正,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此外,妥善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神圣感、使命感,严格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努力实现知法、守法、依法进行案件的处理,想民、为民,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作为妇联副主席自身业务十分繁忙,但只要通知她开庭,她每次都准时参加,风雨无阻。每次接到陪审任务时,她都会认真地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仔细翻阅案卷,全面了解案情,熟悉案件要点及重点。按照庭审程序,仔细审听并记下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合议时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依法表明自己的观点。同时,她认真学习审判长和审判员的专业办案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解决民事纠纷的首要原则就是调解。因此,她要求自己在民事案件审理工作中,不但要研究调解艺术,灵活把握调解时机,重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同时还要把握好干预当事人的尺度,防止强行调解、违法调解。所以在工作中,她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积极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掌握好“时”,把握好“度”,力争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化解矛盾,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东明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并通过一件件的调解事例,使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司法为民这一宗旨。 作为一名妇女干部,她积极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和妇女组织的优势,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积极沟通协调,奔走呼吁,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具体的工作当中,她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保护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各种法律知识,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和各种法律知识,增强了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妇女干部和广大妇女学法、用法、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自觉性,使陪审工作和妇女的维权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东明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李某长期殴打其妻张某,造成张某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她得知此事,迅速赶到现场 ,认真调查了解情况,极力维护张某的合法权益,依法解除了与李某不合法的婚姻关系,并获得了经济赔偿,使这一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被抽调担任园桌审判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审理未成年犯罪案,该案是县实验中学的一名女学生谷某在母亲的唆使下强迫同学卖淫案件,每遇到这种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她都感觉非常痛心,也非常关注。她认为未成年犯罪,庭审过程中的及时教育更为关键,作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她主动坐到这个孩子的身旁耐心了解情况、交流思想,寻找她犯罪的根源,了解她成长的经历,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对这个孩子进行说服教育,使这个孩子泪流满面,后悔莫及,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起到了很好的庭审效果和教育效果。几年来,通过参与未成年案件的审理,她深深感受到在青少年中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因而,她建议法官走进校园,用活生生的案件对青少年开展法律普及教育活动。在她的建议下法院多次走进校园,对青少年们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担任陪审员工作几年来,她共参与庭审百余次,庭外调解婚姻案件五十余起,结案率100%。参与案件的群众说,法庭上她是一个称职的人民部审员,庭外她是一个优秀的调解员,既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代表了人民的利益,也更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时常徜徉,徜徉在那浩瀚无垠的法典中,我时常沉思,沉思于嘻笑怒骂中,感受着人间的丑恶与温良,我时常倾听,听得见魑魅魍魉的伎俩,我时常伏案深思,探究那扑朔迷离的真相。回首往昔,征途漫漫是如此的坚实又是那样的多彩。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我们人民陪审员一定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再接再励,积极履职,为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建设法治国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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