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菏泽人民陪审员征文—认真履行神圣职责 做人民满意陪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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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24日 | ||
认真履行神圣职责 做人民满意陪审员 我叫程广服,1954年5月份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在东明县刘楼镇政府支油办公室工作,2009年,我被东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东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在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之前,我在镇政府法律服务所兼职法律服务所主任多年,平时在工作之余热爱学习法律,参加国家中华律师成人高考,取得大专毕业证书。在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之后,我停止代理案件,参与法庭庭前调解、审理等法律程序。在陪审工作中,我坚持党的方针路线,在思想与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与广大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坚守岗位,扎实工作,三年来共参与审理案件370件,下面,我结合自己近三年的陪审工作作实践,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加强学习,提高陪审能力 从被东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的那天起,我就深深的感到自己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民陪审员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既要对法律负责,又要对当事人负责,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不但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还要熟悉各方面的法律知识,为了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认真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我深感自己法律知识浅薄,虽然以前我做过一些法律服务工作,但要真正做好人民陪审工作,还得从头学起,因此,我除了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之外,我还积极在工作之余学习法律基础知识、陪审工作基本原则等内容,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增强自己的陪审能力。在利用闲暇时间,我主动去法院旁听案件审理过程,摘录相关资料,翻阅法制文献、收看法制报道等,还经常与法院其他同志进行交流、沟通、相互切磋、积累经验。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参审案件,我逐渐熟悉了审判工作并热爱上了这项工作,在我参与陪审的工作中,承办法官、合议庭总是把双方的诉讼请求和提供的证据逐一审核认定,辨析法理,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合议庭意见,人民陪审员具有同等表决权,在不断的工作实践中,我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对于案件的见解,充分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审判业务水平,维护了审判独立,提高了办案质量,保障了司法公正。 二、积极参与,切实发挥作用 法律是神圣的,人民陪审的工作是光荣的,为了这份荣誉,我必须努力做好陪审工作,法院通知由我参加的合议庭,我都事先做好协调工作,保证按期按时参加庭审,不因为自己工作的冲突而延误参加庭审,每次接到开庭通知后,我都尽量提前赶到法庭,翻阅案件、查找资料、熟悉相关法律条文,为庭审做好准备;开庭时,我总是集中精力,认真分辨是非曲直;合议时,我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敢于发表意见。就这样,我在实践中认真履行着人民陪审员的职责,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民事调解中,我感受颇为深刻的是,案件审判的关键是对相关事实的认定,只有事实调查清楚了,才能为适用法律打好基础。也只有事实弄清了,才能找准问题症结。通过参与调解,我的审判观念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很多邻里纠纷、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纠纷所引发的案件,多数当事人是朝夕相处,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这些案件处理时要考虑案件事实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绝不能就事论事,就案办案,在调解过程中,我充分发挥与群众贴近的优势,耐心细致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尽力的去调解,对于有些明知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也积极的做调解工作,这时的调解不是为了双方一定能够达成协议或者撤诉,而是为了安抚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防患于未然,防止矛盾激化,避免给后续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样即使最后判决也能够让当事人理智接受,不会上诉,既解决了纠纷,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三、充分沟通,化解矛盾纠纷 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庭审,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利于为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我在乡镇工作多年,依靠多年来农村工作的经验和群众基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拉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努力寻求法与情的结合点。为更好的处理案件,我经常和乡镇党委政府以及群众进行沟通,了解和熟悉法庭辖区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从法律、社情民意等多个角度观察分析问题,充分运用联动调解等手段解决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衡之以利,不厌其烦的做好说法、释法工作,为顺利开展审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近几年,离婚案呈上升趋势,我搜集了这方面的大量材料,深入分析了近年的大多数离婚案件,认为绝大多数离婚案件的提出,都和双方有不良习惯有关,如赌博、嗜酒、家庭暴力等。我曾参与处理过一起离婚案件,在调查中发现,他们夫妻还是有感情的,女方提出离婚是因为某脾气暴躁,一遇不顺心的事就打骂妻子,摔盘子砸碗,损坏家里的财物。了解“病因”后,我主动分别和他们谈话,利用自己和身边的人和事,同他们交流,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并指出了他们种种错误作法,使他们认识到离婚对自己、对孩子、对家庭的危害。通过明理析法,拉近了彼此的距离,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经过调解,男方当即表示向妻子承认错误,要与妻子好好过日子,妻子也很乐意的撤回了诉讼。每次案件的胜利办结,都让我感受到了人民陪审员职责的神圣和光荣。 四、做好宣传,传播法律意识 由于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庭审活动,人民陪审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倍受社会公众关注,关系到个人形象和法院形象,我不仅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还不断加强个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形象的塑造,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净化灵魂、升华思想。在日常生活中,我勤俭节约、谦虚谨慎、助人为乐,从不骄傲自满,而是不断地学习进步,努力充实和提高自己,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保持清风正气,树立起人民陪审员清正廉洁的形象,使当事人对法律更加信服,对法院工作充分肯定,维护了法院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在自己亲身参与陪审工作的几年来,我接触了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通过参加陪审,接受法律的熏陶,不断增强法律素质,同时也成为了一名义务普法宣传员,闲暇之余,能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我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周围的人听,有些群众对法院工作不了解、程序不懂,我就把自己的亲身经历讲给大家,谈立案审查、谈证据认定、谈权利义务、谈依法判决,以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由于我在法院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加之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在行政体制上不受法院领导,处于相对中立的地位,给群众介绍法院和法官的情况更能使人信服,能够积极展现法院的良好形象,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通过参与审理案件,我不仅增强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而且通过法律宣传,积极促进法治精神向社会的渗透与传播,推动社会依法办事观念的增强和制度体系的完善,在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意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进程方面,努力发挥重要作用。 几年来,我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公正司法,近三年来,我参与审判的37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举报,得到了法院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案件成倍增长,陪审工作也日益繁忙,在从事陪审工作的过程中,我也深深感到陪审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同时我也深深感到自己做的工作还不够,离人民的要求和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将不辱使命,加倍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实践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推进司法民主作出应有的贡献,真正做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东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程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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