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菏泽人民陪审员征文—平凡岗位,神圣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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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24日 | ||
平凡的岗位,神圣的使命
我叫李盼臣,是东明县东明集镇思美发廊业主,去年被任命为东明县人民法院陪审员。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参与审判了48件案件。回顾自己的陪审工作,收获不小,感慨良多。 一、我认识到参与审判既是政治荣誉,也是法定使命,所以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在陪审工作中,我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案件审理、合议等工作,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桥梁、纽带作用,把自己的知识和社会经验充分运用到审判工作实践中,使其同法官丰富的法律知识形成互补,在陪审活动中与法官集思广益,从不同角度提出意见,分析案情,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要求我们活到老学到老,这是时代发展使然,更是一个人不断完善自我的需要。学习,可以让浮躁的心灵得以沉静、可以让功利之心趋向恬淡、可以让冲动回归理性。对于一个法律系统外的业外人来说,我知道我的法律知识还很欠缺,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弥补自己的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所以,闲下来阅读《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努力做到读懂、吃透,以便是陪审中能熟练运用。 我还坚持向实践学习,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了解庭审安排。庭审过程中认真听取案件的审理,做好安排给自己的庭审工作,做到既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作为业外人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以弥补合议庭其他成员的不足,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权利。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法官请教,提高自己参与审判的能力。 三、严格执法,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在陪审工作中,我一方面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待当事人以合情、合理、合法为前提,撇开感情因素,去掉儿女情长,始终保持冷静科学的态度,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 四、克尽职守,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担任陪审员期间,我的本职工作也事务繁多,为此我妥善处理陪审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好计划,认真履行到庭陪审任务。 五、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倡导和谐,为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我工作的地方人员流动性大,可以说三教九流,形形色色。通过陪审工作,我接触到了各类的案件,我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以案说法,向周围群众宣讲法治理念。去年秋天,一位面带愁容的老者步入店内。经过交谈得知其正为自己的孙子(被告乔某)与孙媳(原告梁某)离婚的事而烦恼。我恰恰在参审另一案件时见到过离婚双方,双方对立情绪很大,矛盾一触即发。老者传统观念很重,认为离婚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只要有他在绝不允许自己的儿孙离婚。被告乔某顾忌爷爷,虽感情破裂,但不敢签署离婚协议,原告梁某宁死也要离婚。我先通过攀谈让老者平静下来,而后耐心的向他讲解。使他意识到没有感情的婚姻对双方都是折磨,整天吵架的环境对子女的成长更加不利。而婚姻自由是人的权利,其他人是不得干涉的。终于,老者转变了思想。我及时向承办法官通报了情况,三天后原、被告达成了离婚协议,一桩历经五个月的离婚官司终于和平了结。 总之,通过参与审判工作,我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并自觉维护法官的权威,讲团结,顾大局,找准坐标,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与其他成员坦诚相待、团结协作、尽心尽力做好陪审工作,为推动东明县的司法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东明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盼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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