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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东明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25日

东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0日在东明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东明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金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明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县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大力加强审判工作,积极推进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严格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产业兴县、创新活县、精神立县、依法治县”部署,积极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为东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621件,审执结3509件,同比分别上升28.32%和29.47%,收结案数量均创历年新高。
(一)坚决惩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审结刑事案件277件,判处罪犯442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犯罪63件,判处罪犯114人。加强对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审结强奸、侮辱妇女、猥亵儿童、拐卖儿童等犯罪28件,判处罪犯74人。注重对群众生命健康的保护,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38件,判处罪犯41人。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5件,判处罪犯13人。着力维护金融秩序,审结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等犯罪6件,判处罪犯6人。坚持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犯罪行为,审结容留介绍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犯罪14件,判处罪犯16名。加大对交通安全犯罪的审理力度,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55件,判处罪犯55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16件,判处罪犯33人。
(二)依法履行民事审判职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审结民事案件1810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基本权益的关切,审结工伤、医疗、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权纠纷324件,财产权属、相邻关系等所有权纠纷185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家庭和谐幸福的关切,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纠纷753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产生活秩序的关切,审结农村宅基地、农业承包、土地补偿等涉农纠纷67件,城市房屋买卖、租赁等房地产纠纷46件。积极回应劳动者对劳动权益的关切,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8件。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民事审判原则,更好地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调撤率达63%。加强判后答疑,尽力消除当事人的疑惑,增强裁判的公信力,减少了不必要的上诉、缠诉和上访,服判息诉率达98.12%。
(三)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全年审结商事合同案件434件。牢固树立为发展第一要务提供司法服务的思想,努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审结金融借款和其他借款合同案件232件,有力地维护了金融秩序。审结股东权、保险、票据等纠纷案件31件,规范了市场行为,促进公司企业健康发展。审结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38件,为城市化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注重平等保护,审结买卖、运输、租赁、服务等合同纠纷案件115件,促进各类经济主体公平竞争。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全年审结涉及治安、土地、城建等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违法行为5件,维持行政行为4件,裁定驳回起诉和准许撤诉14件,既充分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了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积极实行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通过和解方式尽量化解行政机关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与纠纷,促进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特别是加大对土地征收、城建拆迁等纠纷的协调力度,行政诉讼案件经协调结案的占52%。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3份,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缴力度,专门成立社会抚养费案件巡回法庭,实行审查执行“一条龙”服务,对不履行征缴义务的对象,坚决依法采取冻结、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全年审查执行征缴社会抚养费案件194件,有力支持全县计生工作的开展。
(五)切实强化执行工作,着力实现胜诉权益。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771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讨薪”等案件198件。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12条。凡被纳入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信用惩戒,不能贷款,不能购买列车软卧车票和飞机票,不能入住星级酒店,不能自由出入境。在将执行“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我院还及时通过法院公告栏、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公开曝光,通过公众的监督,使被执行人的信用评价与其个人名誉、生存空间直接联系,让失信者无处躲藏,从而敦促其履行义务。继续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打击力度,对68人司法拘留,对2人给予了刑事处罚。
二、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为此,县法院以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对立案信访大厅进行了改造升级,安装了电子触摸屏,当事人凭身份证就可以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建设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信访群众通过该系统,能够与最高法院接访领导、法官远程视频对话,实现“面对面”交流。我们还积极打造网上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将案件名称、案号、案由等立案信息,合议庭组成人员、承办法官的姓名以及审理期限、审限变更等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公布于互联网,当事人凭立案密码登陆互联网,即可查阅所涉案件信息。
(三)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群众只需登录东明法院政务网站执行信息平台,便可查询执行案件的执行法官、执行措施、执行财产处置等一系列信息,实现执行运行过程公开。
(四)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所有开庭审理案件均同步录音录像,依托省高院建立的庭审直播网均可对案件进行庭审直播。
(五)打造新媒体平台。在开通官方微博、博客的基础上,去年,我们又建成了法院政务网站,开通了法院官方微信平台,在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上发布本院重大审务活动,主动晒出法院的各项工作,展现在公众面前,同时用微博、微信释法析理,为群众答疑解惑。公众可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微博足不出户及时便捷地获取庭审信息、工作动态及其它司法公开信息,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支持理解法院工作。我们还举办公众开放日3次,邀请人大代表、乡村干部、学生200人次来法院、法庭参观走访,体验司法的公开与亲民。
(六)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72人。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陪审率达93.5%,在全市位列前茅。同时,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借助人大监督推进司法公开,贯彻落实“千名代表听百案、千名代表看执行”活动,全年共邀请150人次人大代表听、看了11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三、坚持从严管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为此,我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一)加大领导班子建设力度。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利契机,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剖析,坚持边查边改,健全长效机制,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做到办好案件、带好队伍、管好自己,院领导带头办结疑难复杂案件30余件。
(二)加大司法作风建设力度。组织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大力推行“四心”工作法,引导法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组织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坚持不定期开展审务督察,加强明察暗访,着力解决不按时开庭、庭审形象不佳等问题,严格庭审纪律,规范司法行为。
(三)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坚持“抓廉政就是给干警谋福利、保平安”的理念,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教育干警守住廉洁底线。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严格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预防腐败问题发生。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内部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对违纪干警进行了责任追究。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去年在县委的关心支持下,解决了18名干警的正副科级待遇,极大的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信息化和人民法庭建设,努力改善司法服务条件
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抓手,精心打造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网上办公办案系统,全面提升审判执行、便民诉讼、司法公开等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广泛应用ESOA行政办公系统,提升了工作效能。合理调整人民法庭布局,新建设了沙窝法庭。落实了法庭庭长科级待遇,充实法庭力量,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完善人民法庭高效便捷审判机制,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0%。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克难攻坚、砥砺奋进,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整体工作位居全市前列,单项工作争创了全市一流,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多个庭室及个人立功受奖。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革,法院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审判法官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二是“信访不信法”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涉诉信访形势依然严峻和复杂,个别当事人为了获得非正当利益,采取缠访、闹访等非正常手段,给案件处理带来更大难度;三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有的案件效率不高,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打算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2015年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在县委坚强领导和人大有力监督下,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提高队伍素质,为东明各项工作和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切实承担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围绕保障民生,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强化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认真贯彻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制裁力度。
二、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更加全面地保障群众权益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增进群众感情,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三、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机关
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四、继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全部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法院工作。
五、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
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六、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
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坚持“零容忍”,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七、着力强化基础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条件
县法院审判大楼建设被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2015年建设项目,我们将进一步争取支持,克服困难,争取今年上半年动工兴建。继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改善办公办案条件。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就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法院的使命更加光荣、责任更加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以及政府、政协的支持帮助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守法治,秉公执法,牢牢构筑起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为建设生态文明富裕和谐的新东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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